18.6.13

偷拍罪名下的藝術

照片取自陳紀東網站

我喜歡攝影, 把珍貴的畫面深深烙印在我的記憶卡裡
我喜歡用不同的角度來拍攝,當中最愛從下拍上
這種畫面與總不同, 畫面空間感極好
無奈這種手法需要色狼式的拍攝姿勢
往往人家會好奇我蹲在那裡在做什麼
比較極端的人就會覺得我很變態 (反正說話無需本錢)

我喜歡攝影, 把朋友不經意的生活動作用鏡頭捕捉起來
我喜歡捕捉朋友說話, 歡笑, 吃飯, 玩樂, 聚會等的畫面
這種畫面極為珍貴, 回憶價值極高
無奈每次會給人說愛偷拍 (沒有錯, 我在偷拍), 遮頭遮臉
往往後面又補了一句 "好變態, 每天偷拍人"

若干年後, 你就會說, 哎呀, 怎麼以前都沒有什麼生活照
我好懷念以前的生活哦,  然後就會向我討照片和影視
這是一個怎樣的情況呢?

藝術與偷拍, 你是怎麼來判斷?
大相機拍你就不是偷拍, 手機或小相機拍你就是偷拍?
你甘願就這樣的小事犧牲你的珍貴畫面?

你有沒有在矛盾呢?

最後, 你會不會為藝術而犧牲?
雖然我介意那些傷人形象的指控和詆毀
但我更喜歡偷拍罪名下的藝術。

2 comments:

  1. 犹记得当年你用7610发挥的'偷拍'技术..现在是跟上一层楼了。。好久没来了。。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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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芬芬, 好想你們哦!
    嗯, 我也很懷念我的 7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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